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交通便利的余姚市胜山西路177-179号,我公司主要提供KTV包厢的服务。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余姚市胜山西路177-179号
固定电话:
(0574)22227788 未核实,仅供参考
经理:
邵丹
经理手机:
135****3388 未核实,仅供参考
邮政编码:
315400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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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0574-22227788
相关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
简称:莱迪声娱乐
主要经营产品:未提供
经营范围:KTV包厢的服务。
营业执照号码:330281000067933
发证机关: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2009年01月22日
所属分类:娱乐业
所属城市:余姚企业网
顺企编码:15694788

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于官华60%人民币30.0万元
褚四强40%人民币20.0万元

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联系电话变更**********************2021-08-19
住所变更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胜山西路***-***号(三到四层)(自主申报)浙江省余姚市胜山西路***-***号2021-08-19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现联络员姓名:于官华;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com; 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陈海英;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com;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原联络员姓名:吴展;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qq.com; 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岳明华;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qq.com;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2019-06-14
法定代表人变更于官华霍华立2019-06-14
投资人备案姓名: 于官华;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褚四强;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姓名: 霍华立;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陈寅;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2019-06-14
经营期限变更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营业期限至: 2019-01-212019-01-15
经营范围变更KTV包厢的服务;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KTV包厢的服务。2019-01-15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6604U注册号:********67933 组织机构代码证:********2017-03-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6604U注册号:********67933 组织机构代码证:********2017-03-13
投资人(股权)变更姓名: 陈寅; 出资额: 7.5; 百分比: 15% 姓名: 霍华立; 出资额: 42.5; 百分比: 85% 姓名: 陈华峰; 出资额: 7.5; 百分比: 15% 姓名: 王文达; 出资额: 42.5; 百分比: 85% 2013-04-26
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王文达;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2013-04-26
组织机构变更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王文达;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2013-04-26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王文达;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2013-04-26
投资人备案姓名: 陈寅; 出资额: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霍华立; 出资额: **.*; 百分比: **% [新增]姓名: 陈华峰;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王文达;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2013-04-26
组织机构变更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王文达;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2013-04-26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新增]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新增] 姓名: 王文达;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新增]姓名: 翟晓;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退出] 姓名: 邵丹;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 姓名: 邹玲;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退出]2013-03-21
投资人备案姓名: 陈华峰; 出资额: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王文达; 出资额: **.*; 百分比: **% [新增]姓名: 邹玲;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邵丹;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2013-03-21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许可经营项目: KTV包厢的服务(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KTV包厢的服务(许可证期限至2012年10月27日)。2013-03-2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霍华立邵丹2013-03-21
投资人(股权)变更姓名: 陈华峰; 出资额: 7.5; 百分比: 15% 姓名: 王文达; 出资额: 42.5; 百分比: 85% 姓名: 邹玲; 出资额: 15; 百分比: 30% 姓名: 邵丹; 出资额: 35; 百分比: 70% 2013-03-21
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王文达;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翟晓;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邵丹;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邹玲;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2013-03-21
组织机构变更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王文达;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翟晓;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邵丹;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邹玲;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2013-03-21
组织机构变更姓名: 陈华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新增] 姓名: 霍华立;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新增] 姓名: 王文达;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新增]姓名: 翟晓;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退出] 姓名: 邵丹;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 姓名: 邹玲;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退出]2013-03-21

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霍华立执行董事
陈华峰监事
霍华立经理

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浙余卫公罚〔2016〕047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余卫公罚〔2016〕047号
被处罚人: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住所:余姚市胜山西路177-179号;法定代表人:霍华立;职务:总经理;性别:男;民族:汉; 

2016年5月19日我局对位于余姚市胜山西路177-179号的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卫生执法时发现:你公司正处营业状态,在KTV包厢外站在走廊上的从业人员陈**、张**及张*现场未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询问从业人员陈**、张**及张*,其承认是你公司的员工,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KTV包厢服务工作。询问你公司受委托人张**,其承认陈**、张**及张*是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的员工,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据此,我局于同日对你公司涉嫌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我局卫生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拍摄照片及对从业人员陈**、张**及张*和受委托人张**的询问,并提取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霍华立和受委托人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从业人员陈**、张**、张*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一系列的调查。现已查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19日期间,你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的从业人员陈**、张**及张*从事KTV包厢服务。
    在查处你公司违法行为的过程中,针对其违法行为,2016年5月19日,我局已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编号:2016-486605191),要求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的监督意见;同日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浙余卫公责改通〔2016〕608号),要求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另外,为了核查你公司是否纠正了违法行为,我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于2016年5月20日对位于余姚市胜山西路177-179号的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正在营业,未发现从业人员陈**、张**及张*上岗,现场抽查一名KTV包厢服务员张*,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制作现场笔录1份(编号:2016-618),并拍摄照片1份。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一)2016年5月19日现场笔录1份(编号:2016-616),证明你公司正处营业状态,在KTV包厢外站在走廊上的从业人员陈**、张**及张*现场未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2016年5月19日拍摄现场照片4份,证明你公司门面及从业人员陈**、张**、张*的照片。
    (三)2016年5月19日对从业人员张*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19日期间,其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在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从事KTV包厢服务工作的事实。2016年6月13日提取张*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个人身份。
    (四)2016年5月19日对从业人员张**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9日期间,其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在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从事KTV包厢服务工作的事实。2016年6月13日提取张**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个人身份。
    (五)2016年5月19日对从业人员陈**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5月19日期间,其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在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从事KTV包厢服务工作的事实。2016年6月13日提取陈**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个人身份。
    (六)2016年5月19日对受委托人张**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从业人员陈**、张**、张*是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的员工,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KTV包厢服务的事实。
    (七)2016年5月19日提取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你公司委托张**代为处理本案行政执法调查,在你公司授权范围内张**依法所做的一切行为及签署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你公司均予以认可。
    (八)2016年6月13日提取张**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受委托人身份。
    (九)2016年6月13日对受委托人张**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19日期间,你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陈**、张**、张*从事KTV包厢服务,且在检查后陈**已离职、张*和张**已办理好健康合格证明的事实。
    (十)2016年6月13日提取你公司的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霍华立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作为被处罚对象主体适格,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2016年5月19日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编号:2016-486605191)。
    (十二)2016年5月19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浙余卫公责改通〔2016〕608号)。
    (十三)2016年5月20日现场笔录1份(编号:2016-618),证明你公司正在营业,未发现从业人员陈**、张**及张*上岗,现场抽查一名KTV包厢服务员张*,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拍摄照片1份。
    另外,我局卫生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历年相关卫生行政处罚档案,未发现你公司过去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符合《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形;同时考虑你公司安排3名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符合《宁波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试行)》“安排5名以下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并如期改正的”违法程度较轻的情形,属于《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规定的从轻情节。未发现其他从轻、从重情节。
    2016年7月4日本局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浙余卫公罚告〔2016〕04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你公司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有2016年4月11日《送达回执》1份为证。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我局认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19日期间,你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的从业人员陈**、张**及张*从事KTV包厢服务,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的规定,已构成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违法行为。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可对你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鉴于你公司具有二个从轻情节,无从重情节,依据《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六条 “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从重情节、且不具有从轻情节的,应当按最高处罚幅度实施处罚;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从轻情节、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应当按最低处罚幅度实施处罚;同时具有从重、从轻情节的,应当综合考虑,根据主要情节实施处罚。”的规定,对你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最低处罚幅度处罚。综合以上,现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和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上述罚款,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银行名称:余姚市工商银行 账号:*3 地址:余姚市低塘街道镇南路12号)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余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8日


2016-07-08

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日期编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11-10 (2015)甬余知初字第288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11-10 (2015)甬余知初字第279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11-10 (2015)甬余知初字第277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11-10 (2015)甬余知初字第284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11-10 (2015)甬余知初字第292号
孙某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11-09 (2015)甬余刑初字第1541号
成某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11-09 (2015)甬余刑初字第1587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2014-07-07 (2013)甬余知初字第88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2014-07-07 (2013)甬余知初字第105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余姚市莱迪声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2014-07-07 (2013)甬余知初字第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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