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欣兴住宅区B楼402室
- 固定电话:
- 0580-3820656
- 经理:
- 刘鹏君
- 电子邮件:
- luhb8813@126.com
- 邮政编码:
- 31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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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号码 | 0580-3820656 |
电子邮箱 | luhb8813@126.com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舟山海鹏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刘彭举 | 70% | 人民币222.6万元 |
刘鹏君 | 10% | 人民币31.8万元 |
缪如锦 | 7% | 人民币22.26万元 |
乐明科 | 7% | 人民币22.26万元 |
牟锡祥 | 6% | 人民币19.08万元 |
舟山海鹏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04-1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07741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04-11 |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 注册号: 811 | 2009-05-27 |
集团编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11 | 2009-05-27 |
注册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11 | 2009-05-27 |
住所变更 | 住所: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欣兴住宅区B楼402室; 邮政编码: 316135;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六横镇 | 住所: 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欣兴住宅区B楼402室; 邮政编码: 316135;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六横镇 | 2009-05-25 |
住所变更 | 住所: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欣兴住宅区B楼402室 邮政编码: 316135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六横镇 | 住所: 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欣兴住宅区B楼402室 邮政编码: 316135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六横镇 | 2009-05-25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为港口、码头、航道建筑疏浚提供辅助服务。(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722 | 经营范围: 港口、码头、航道建筑疏浚,围填作业,水下工程作业。(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722 | 2009-05-25 |
舟山海鹏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刘鹏君 | 执行董事 |
缪如锦 | 监事 |
舟山海鹏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2015]001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当事人:舟山海鹏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海监宁波市支队执法人员2015年5月27日在宁波市甬江口七里屿附近海域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所属的“海鹏26”船实施废弃物倾倒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在倾废记录表上记录当日倾废情况。本机关于2015年5月27日对你公司所属的“海鹏26”船涉嫌不按照规定记录倾废情况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你公司所属的“海鹏26”船未填写2015年5月27日的倾倒记录,并且未填写完整前几日的倾倒记录。本机关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关于“获准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当详细记录倾倒的情况”的规定,已构成行政违法。执法人员在违规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甬海执责[2015]001号。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身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证明当事人合法性; 3、“海鹏26”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证明作业船舶的合法性; 4、现场笔录壹份,证明当事船舶现场倾倒废弃物的实际情况; 5、调查询问笔录贰份,证明当事人在2015年5月27日倾倒废弃物过程中,不按照规定记录废弃物倾倒情况的违法事实。 本机关已于2015年6月15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甬海执告﹝2015﹞001号】,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关于“不按照规定记录倾倒情况,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确系初犯,违法行为社会危害较轻,同时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主动提供涉案材料等情节,其行为符合《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中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叁仟圆罚款”的行政处罚。 (印章) 二O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 2015-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