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成立于2001年,公司名称为“岱山县亿力有色冶金材料有限公司”。2012年10月22日正式更名为“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原材料系列:铬锆铜棒,铅白铜板,锌白铜板,白铜钥匙胚,无氧铜杆;熔剂系列:铝、铜合金系列精炼剂、清渣剂等有色金属熔剂;铝锂粉、铝锂合金、铝锂中间合金等高科技合金系列;铜铁中间合金,铜硅中间合金,铜锰中间合金,铜铬中间合金,铜铝中间合金等等多种铜基中间合金等十多种产品。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生产工艺先进,检测设备完善,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我们一贯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公司宗旨:科技为本,精益求精,完善自我,开拓奋进。
经营理念: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保障,以诚信为发展。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
- 简称:
- 港峰铜业
- 主要经营产品:
- 欧标白铜板 , 带 , 丝 , 棒 , 型材 , 白铜汽车钥匙坯 , 铜镍2硅 , 铜镍3硅(1-3)棒 , 板 , 铁路及电力接触网电连接线夹 , 线岔 , 铜部件 , 铜镁合金绞线 , 欧标制锁黄铜棒材 , 59-1黄铜钥匙板及其他各型铜棒 , 铝锂中间合金 , 铝锂合金粉 , 铜中间合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铜及其它有色金属加工(不含金、银),金属熔剂、机械配件制造。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0921735252487K
- 发证机关:
-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地区编码:
- 330921
- 组织机构代码:
- 73525248-7
- 核准日期:
- 2016-11-04
- 经营期限:
- 2021-12-27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1年01月01日
- 职员人数:
- 51人
- 注册资本:
- 518 (万元)
- 所属行业:
- 箱包锁 » 岱山县箱包锁
- 所属城市黄页:
- 舟山企业网 » 岱山县
- 顺企编码:
- 19382717
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魏世祥 | 100% | 人民币2000万元 |
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2487K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11-0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2487K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11-04 |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0( + 286.10039% ) | 518 | 2015-06-24 |
实收资本变更 | 2000( + 286.10039% ) | 518 | 2015-06-24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魏世祥; 出资额: ; | 姓名: 魏世祥; 出资额: ; | 2015-06-24 |
注册资本变更 | 2015-06-24 |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0 | 518 | 2015-06-24 |
实收资本变更 | 2000 | 518 | 2015-06-24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魏世祥; 出资额: 2000; 百分比: 100% | 姓名: 魏世祥; 出资额: 518; 百分比: 100% | 2015-06-24 |
住所变更 | 住所: 岱山县岱山经济开发区竹山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岱东镇 | 住所: 岱山县岱东镇大舜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岱东镇 | 2014-03-04 |
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魏世祥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方荷丽 | 监事 |
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岱环罚字[2016]24号 | 县环保局 | 2016年6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到达现场时,你公司部分车间生产正常,现场熔炼设备和熔炼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清洗工艺未使用。经查,你公司于2015年12月投入生产,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我局于6月8日向你公司下发《岱山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岱环违改2016[23]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你公司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已构成违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按照我局《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实施细则》,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你公司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 | 2016-09-05 |
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与舟山爱搏汽配有限公司、夏舟波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8-31 | (2015)舟岱商初字第380号 |
何央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9-02 | (2015)舟岱民受初字第2号 |
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与舟山爱搏汽配有限公司、夏舟波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5-18 | (2015)舟岱商初字第163号 |
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与舟山爱搏汽配有限公司、夏舟波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5-11-27 | (2015)舟岱执民字第5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