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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 中国 浙江 诸暨市 大唐镇 -
- 固定电话:
- 86 0575 87747975
- 经理:
- 戚孝兴
- 经理手机:
- 137352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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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绿亮冷风机采用低噪音三片风叶、风量大、制冷效果显著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SC 控温范围:5-15度 / 2010-01-01绿亮节能降温冷风机,节能冷风机绿亮制造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D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2011新款冷风机,绿色环保,低碳节能,供应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D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冷风机采用低噪音三片风叶、风量大、耗电少,制冷效果显著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D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冷风机采用低噪音三片风叶、风量大、制冷快、耗电少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08DC 控温范围:6-15度 / 2010-01-01绿亮节能冷风机专业生产批发,冷风机绿亮制造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S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冷风机,专业生产,批发整机及散件系列,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S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节能冷风机, 绿亮冷风机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S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新款节能冷风机,降温及增加空气含氧量等效果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S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冷风机厂,专业生产批发整机及散件系列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D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冷风机,采用低噪音三片风叶,风量大,制冷快,耗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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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S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冷风机,采用低噪音三片风叶,风量大,制冷快,耗电少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D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冷风机,采用低噪音三片风叶,风量大,制冷快,耗电少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08S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绿亮新款节能冷风机,降温及增加空气含氧量等效果
价格:面议 品牌:绿亮冷风机 型号:LL-18DC 类型:冷风机 / 2010-01-01
诸暨市绿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周光怡 | 50% | 人民币5.0万元 |
戚孝兴 | 50% | 人民币5.0万元 |
诸暨市绿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 - | 2021-06-21 |
邮政编码变更 | 新邮政编码:311800 | 原邮政编码:311801 | 2021-06-21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街道柱嵩社区楼家自然村号 | 诸暨市大唐镇柱峰村 | 2021-06-21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营业期限至: 2018-10-18 | 2017-05-17 |
经营范围变更 | 制造、销售:冷风机、制冷设备及配件、五金机械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制造、销售:冷风机、制冷设备及配件、五金机械配件 | 2017-05-17 |
章程备案 | 章程调整 | - | 2017-05-17 |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 | 现联络员姓名:戚孝兴;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现联络员身份:; 现联络人员:;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戚佳英;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 | 原联络员姓名:戚孝兴;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原联络员身份:; 原联络人员:;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戚孝兴;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 | 2017-05-17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74481 |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7-05-10 |
诸暨市绿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戚孝兴 | 执行董事 |
戚孝兴 | 经理 |
周光怡 | 监事 |
诸暨市绿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诸)质监罚字[2015]52号 | 市质监局 | 当事人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家用及类似用途蒸发式冷风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鉴于当事人已主动申请家用及类似用途蒸发式冷风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即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从轻处罚的情形。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圆整)。 | 2015-07-29 | ||
(诸)质监罚字[2015]52号 | 市质监局 | 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诸)质监罚字[2015]52号 当 事 人:诸暨市绿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330681000015608(1/1) 地 址:诸暨市大唐镇柱峰村
2015年7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本市大唐镇柱峰村的诸暨市绿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组装完毕的蒸发式冷风扇6台,规格型号LL-45。当事人在检查现场不能提供蒸发式冷风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初步查明,当事人有销售蒸发式冷风扇的行为。因涉嫌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蒸发式冷风扇,2015年7月13日本局正式立案,7月15日调查终结。 经依法调查,查明事实如下: 家用及类似用途蒸发式冷风扇是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当事人购入蒸发式冷风扇零配件,然后进行组装、销售,部份产品通过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网站进行销售。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蒸发式冷风扇在办公楼等场所使用。当事人未取得家用及类似用途蒸发式冷风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以上事实主要有如下等证据所证实: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戚孝兴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组装、销售家用及类似用途蒸发式冷风扇的事实; 证据三:戚孝兴调查笔录2份,印证了当事人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家用及类似用途蒸发式冷风扇等事实; 证据四:执法人员提取的蒸发式冷风扇产品说明1份、销货清单复印件3份、网上销售记录截图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家用及类似用途蒸发式冷风扇等事实。 2015年7月23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家用及类似用途蒸发式冷风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鉴于当事人已主动申请家用及类似用途蒸发式冷风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即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从轻处罚的情形。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圆整)。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清罚款(开户户名:诸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诸暨红旗路支行,帐号:*000105101),并履行其余处罚决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不服以上行政处罚的,可以在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诸暨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盖章)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本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识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2015-07-29 |
诸暨市绿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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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10374 | 凉先锋 | 灯具空调 | 11 | 商标注册申请完成 | 2013-09-29 |
![]() | 13310374 | 凉先锋 | 灯具空调 | 11 | 商标注册申请完成 | 2013-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