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曙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公室地址位于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驻马店,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王坡村,我合作社主要提供组织社员开展种植经营;为社员提供种植所需生产资料;组织收购社员种植产品;开展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
- 合作社地址:
- 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王坡村 -
- 联系人:
- 郭志友
- 联系人手机:
- 139****0981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电子邮件:
- 13939660981@QQ.COM
- 邮政编码:
- 463000
- 地区编码:
- 41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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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驻马店市驿城区曙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郭宝 | 99.33% | 人民币5960万元 |
陈嘉 | 0.17% | 人民币10万元 |
郭志友 | 0.17% | 人民币10万元 |
陈卫红 | 0.17% | 人民币10万元 |
陈浩 | 0.17% | 人民币10万元 |
驻马店市驿城区曙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郭志友 | 董事长 |
陈嘉“无” | 其他人员 |
陈卫红“无” | 监事 |
驻马店市驿城区曙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驿城区曙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公路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 2016-04-18 | (2016)豫1702执506号 |
驻马店市驿城区曙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驻马店市驿城区公路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9-15 | (2015)驿民初字第952号 |
原告驻马店市驿城区曙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公路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9-15 | (2015)驿民初字第9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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