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主要经营纱线,绵纱等。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欢迎惠顾!
杭州富阳四季红染织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交通便利的杭州富阳区东洲街道富春江村江岭,于2004年05月18日在富阳成立,我公司主要提供纱线 ; 绵纱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杭州富阳区东洲街道富春江村江岭
- 固定电话:
- (0571)
- 经理:
- 何春雷
- 邮政编码:
- 3114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1-6346899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杭州富阳四季红染织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何春霞 | 100% | 人民币50万元 |
杭州富阳四季红染织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何春霞; ; ; | 姓名: 何春霞; ; ; 姓名: 何沁雯; ; ; [退出] | 2022-08-29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何春霞;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何沁雯; :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朱楼娇;:; 职位: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何春霞;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何益琴; :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朱楼娇;:; 职位: 财务负责人; | 2022-08-29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22-08-2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何春霞 | 何春雷 | 2019-05-09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富春江村江岭 | 杭州富阳区东洲街道富春江村江岭 | 2019-05-09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何春霞; ; [新增] 姓名: 何沁雯; ; | 姓名: 何春雷; ; [退出] 姓名: 何沁雯; ; | 2019-05-09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何春霞;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新增] 姓名: 何益琴; : ; 职位: 监事 | 姓名: 何春雷;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姓名: 何益琴; : ; 职位: 监事 | 2019-05-09 |
经营范围变更 | 棉纱漂染精加工;道路货物运输;针纺织品销售。 | 棉纱漂染。 货运:普通货运;针纺织品销售。 | 2019-05-09 |
投资人备案 | 股东: 何沁雯, 万; [新增] 何春雷, 万; | 股东: 何益琴, 万; [退出] 何春雷, 万; | 2017-01-11 |
投资人变更 | 股东: 何沁雯, 15万; 何春雷, 35万; | 股东: 何益琴, 15万; 何春雷, 35万; | 2017-01-11 |
杭州富阳四季红染织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何春雷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何益琴 | 监事 |
杭州富阳四季红染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富地税稽罚[2016]24号 | 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 | 经我局于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17日对你单位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1.2013年1月暂估电费40000元,截止2014年5月31日未取得发票,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未作纳税调整。应作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增加40000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0000元。 2.2014年12月支付陆*华个人借款利息8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1600元。 3.2014年5月购买并用于建筑污水池的建筑材料水泥11000.15元,且当月建造完工于6月投入使用;12月购买用于建筑污水处理池的建筑材料水泥、沙子15000.55元,且当月建造完工于2015年1月投入使用。合计26000.70元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未记入固定资产。扣除可以计提折旧304.80元,应作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增加25695.90元,补缴企业所得税6423.97元。 以上涉及:1. 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600元。2. 偷税行为,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6423.97元。 二、处罚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160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800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8211.99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9011.99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你单位税款扣款账户,凭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到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开具罚款凭证。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或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 2016-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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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 在2014-05-15 12:15:39.000 说: :请问您家可以印染布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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