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华联购物中心超市,位于交通便利的海宁市硖石街道南寺街2-1号,于2008年09月25日在海宁成立。在陆重驰带领下,华联大厦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7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酒类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体育用品...,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海宁市硖石街道南寺街2-1号 -
- 固定电话:
- (0573)87037518
- 联系人:
- 陆重驰
- 邮政编码:
- 3144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3-8728556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华联购物中心超市
- 简称:
- 华联大厦
- 父公司
- 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凭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服装、体育用品...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481000036867
- 发证机关:
-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8年09月25日
- 所属行业:
- 超市购物车
- 所属城市黄页:
- 海宁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4441854
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华联购物中心超市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负责人变更 | 沈冲良 [新增] | 陆重驰 [退出] | 2019-07-09 |
经营范围变更 |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凭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服装、体育用品、文具用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大功率无绳电话)、小功率无绳电话、家俱、化妆品、水果批发、零售;食盐、保健食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凭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服装、体育用品、文具用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大功率无绳电话)、小功率无绳电话、家俱、化妆品、水果批发、零售;食盐、保健食品零售。 | 2018-12-0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号:36867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11-18 |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凭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24日止)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5日止)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9日止)(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3月16日止); | 2016-11-18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11-18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24日止)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5日止)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9日止)(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3月16日止); |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24日止)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5日止)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9日止)(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4月10日止); | 2015-03-31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24日止)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5日止)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9日止)(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4月10日止); |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24日止)批发、零售;食盐(食盐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1日止)、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5日止)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9日止)。(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4月10日止) | 2015-02-04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服装、体育用品、文具用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大功率无绳电话)、小功率无绳电话、家俱、化妆品、水果批发、零售;食盐、保健食品零售。 | 一般经营项目: 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服装、体育用品、文具用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大功率无绳电话)、小功率无绳电话、家俱、化妆品、水果批发、零售 | 2015-02-04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24日止)批发、零售;食盐(食盐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1日止)、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5日止)零售;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9日止)。(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4月10日止) |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17日止)批发、零售;食盐(食盐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1日止)、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5日止)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16日止)(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4月10日止) | 2014-05-27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17日止)批发、零售;食盐(食盐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1日止)、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25日止)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16日止)(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4月10日止) | 许可经营项目: 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9月22日止)批发、零售;食盐(食盐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9月21日止)、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9月25日止)零售;冷热饮品、现制小熟食供应(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9月22日止);自制零售:中西式糕点(含冷加工)、散装熟肉制品及熟素食(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9月22日止);中药材(中药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16日止)(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9月22日止) | 2012-07-09 |
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华联购物中心超市的行政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 一、没收上述检测不合格的“麦岑阁”葱油桃酥24罐; 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上缴国库。 | 2016-01-11 | |||
海市监处字〔2016〕517号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 (此处填入具体内容) | 2016-12-20 | ||
海市监处字〔2016〕231号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检查,详实提供其掌握的有关信息,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销售; 二、没收上述检测不合格的电暖袋18只; 三:没收违法所得1600.17元; 四、罚款人民币12000元, 上缴国库; | 2016-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