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集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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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集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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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变更 |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北上新城*幢*号门***室 电话: |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号*楼***-***室 电话: | 2015-12-15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053696400 | 2015-12-1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6400Q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5-12-15 |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北上新城5幢1号门511室; 电话:; |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31号3楼304-305室; 电话:; | 2015-12-15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31号3楼304-305室; 电话:; |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555号1幢1403室; 电话:; | 2013-12-05 |
住所变更 |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31号3楼304-305室 电话: |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555号1幢1403室 电话: | 2013-12-05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建筑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建筑工程设计。; | 2012-11-16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建筑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建筑工程设计。; | 201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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